新国籍法规定非法持有柬埔寨身份证最高判刑10年。(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据内政部公布的统计报告,自1999年以来,共有近2000名外国人获得柬埔寨国籍。
内政部今日召开为期两天的2018年年度总结大会。
据《柬中时报》接获的报告显示,从1999年以来,共有1935名外国人获得柬埔寨国籍,其中1707人(来自39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投资获得国籍;224人(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因连续居住七年获得;4人(来自4个国家和地区)因特殊贡献获得。报告也指出,共有66名外国人(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因婚姻获得柬埔寨国籍。
另外,从1999年以来,有135名外国人放弃柬埔寨国籍。
报告显示,2018年,共有22名外国人申请入籍,其中20人通过投资申请入籍,2人通过连续居住七年申请入籍。另外,2018年共有6名外国人申请放弃柬埔寨国籍。
值得提起的是,柬埔寨国会于2018年6月审议通过《国籍法修正案》,该法提高了外国人投资入籍的金额和一些条件。
柬埔寨《国籍法》规定,申请加入柬埔寨籍的外国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有居住地的乡长或分区长的品行与道德良好的证明书。二、拥有从未犯过任何刑事罪行的良民证明书。三、拥有证明已在柬埔寨王国连续居住七年,并在柬埔寨王国有住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是移民机关签发的。四、申请入籍时,在柬埔寨王国有住所。五、会讲柬语,会写柬文和懂得一些柬埔寨历史,而且有证据证明本身可以在柬埔寨社会和谐的生活,并可以接受柬埔寨良好的风俗习惯。六、身体健康,不会给国家造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