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今早召开全体会议。(图:洪森脸书)
(金边讯)内阁正在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国籍法修正案》等其他4项法案。
洪森总理今早主持内阁全体会议。
《国籍法修正案》是由内政部及相关部门联合拟定,现行的《国籍法》是在22年前制定,部分条文与当前的柬埔寨实际情况不符。
现行的《国籍法》第二条和第三条文规定,所有拥有柬籍的人是柬埔寨公民。柬埔寨公民不能被取消国籍、驱逐出境或逮捕送交某外国,除那有订立引渡条约;正居住在外国的柬埔寨公民,国家通过所有外交手段进行保护,不能自动的失去国籍。
關於外國人入籍, 《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可以通过申请而得到柬籍。获得柬籍并不是申请者的权利,而是由于柬埔寨王国的爱心。无论在什麽情况下,申请书都可以被拒绝。
第八条文列明,申请入籍的外国人必须达到6项条件,第一点,拥有由本身居住的乡长或分区长出的证明,品行与道德的良好证明书;第二点,拥有证明本身从未犯过任何刑事罪的清白书;第三点,拥有证明本身从发出之日起算起,已在柬埔寨王国连续居住七年,并在柬埔寨王国有寓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是在移民法的范畴内发出的;第四点,申请入籍时,在柬埔寨王国有寓所;第五点,会讲柬语,会写柬文和懂得一些柬埔寨历史,而且有证据显示本身可以在柬埔寨社会和谐的生活,并可以接受柬埔寨良好的风俗习惯;第六点,身体健康,不会给国家造成负担。
第九条规定,出生在柬埔寨王国的外国人,第八条第三点的七年时间应改为三年。第十条规定,得到柬埔寨发展理事会发给的投资许可证,并已实际执行投资计画,投下十二亿五千万柬元资金的外国人,第八条第三点所规定的七年时间可免。
内阁今早召开全体会议。(图:洪森脸书)
内阁今早召开全体会议。(图:洪森脸书)
内阁今早召开全体会议。(图:洪森脸书)
内阁今早召开全体会议。(图:洪森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