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籍法规定非法持有柬埔寨身份证最高判刑10年。(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据国会刚通过的《国籍法修正案》,任何通过不法手段持有柬埔寨身份证的外国人,一旦被当局查获,将被判刑5年至10年。
新法第30条文规定,任何外国人使用柬埔寨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可被判坐牢5年至10年。任何人或政府官员、公务员,提供柬埔寨公民身份证与柬埔寨护照给任何非柬埔寨公民,必须被判同等罪刑。
新法第31条文规定,任何人伪造柬埔寨身份证或护照,可被判坐5年至10年有期徒刑。涂改、迭写,破坏身份证或护照上的资料,视为伪造身份证或护照行为。
新法第32条文规定,任何人使用伪造的柬埔寨身份证或护照,可被判坐牢2年至5年,罚款1000至2500美元。
5月31日,《国籍法修正案》草案在112名议员举手支持下,在国会全体会议一字不改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