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财经部宣布,降低所有源自国内或国外的借款利息预扣税(Withholding Tax),以协助银行和金融机构渡过新冠肺炎疫情难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监关威宝致给柬埔寨总商会会长陈丰明勋爵的函件,财经部批准柬总商会代表柬埔寨银行公会提出的要求,决定暂时调低银行和金融机构因支付借款利息而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国内借款为15%,海外借款为14%)。
函件指出,从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国内非金融机构的借贷,或来自海外的现有借款,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将降至10%。
而银行和金融机构今年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新借款,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将降至5%,明年为10%,后年则恢复至原有水平。
函件强调,银行和金融机构不能采用“弃旧换新”方式来达到减税目的,即偿清现有旧债和再借取新债,否则将被税务当局视为逃税,并追讨相关税款和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政府于5月26日公布第4轮应对疫情措施时,决定降低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国外和国内的贷款利息预扣税。
根据有关应对疫情措施,今年(2020年)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国外和国内借款的新贷款利息预扣税,从原有的15%,调降至5%;明年(2021年)贷款利息预扣税则为10%;后年(2022年)则恢复至原有水平。
银行和金融 机构现有贷款的利息预扣税,也将调降至10%,至今年12月31日;明年则恢复至原有水平。
可享有利息预扣税优惠的外国债权人,包括经已和柬埔寨签署《免双重课税协定》(DTA)的国家,或是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