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柬埔寨劳工部计划大幅度修订《工会法》,以消除部份组织和国际买家的疑虑。
《工会法》立法生效即将满三周年,劳工部经已多次召开政府与劳资三方谘询会议,以收集各方对修法的意见。
据了解,于2016年5月正式生效的《工会法》共有17章100条文,劳工部已先后公布20项条文修订内容。
在今天举行的最新一轮三方谘询会议中,劳工部针对修订《工会法》当中10条文,征求相关部门、工会和雇主意见,涉及《工会法》范畴、工会操作、解散、领导人责任、最具代表性工会和少数工会权利和角色等。
劳工部长毅森兴主持开幕仪式时坦言,部份工会和国际机构对《工会法》有所误解,批评该法存在不完善之处,包括注册工会和申请最具代表性工会地位。
“为了消除误解,我们决定召集各方集思广益,并寻求国际劳工组织(ILO)提供技术协助,以完善《工会法》。”
他强调,通过《工会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人权力和改善劳资关系,以营造和谐劳资关系环境。
他表示,自《工会法》生效以来,注册的工会数目便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3月,全国获准注册工会和协会共有4949个,包括4722个基层工会、189个工会联盟、29个工会联合会和9个雇主协会。
他称,《工会法》已显著改善劳资关系,近年来劳资纠纷案件已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