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耗时逾十年起草的《石油法》草案,于今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
洪森总理今早主持内阁会议,审议《石油法》草案被列为内阁会议首项议程。
根据内阁事务部发布的新闻通告,草拟《石油法》草案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柬埔寨石油生产,确保持续性和有效开发石油资源,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
《石油法》草案共有9章和72条款,将规范柬埔寨领土和领海内一切石油资源开发活动。
新闻通告称,内阁审议和通过《石油法》草案,也是为了配合柬埔寨明年正式开采石油。
13年前开始草拟《石油法》
据政府发言人帕西潘在社交媒体贴文披露,政府早在2006年便着手草拟《石油法》,当时工业、矿物和能源部尚未“一分为二”,而国家石油机构则是归内阁事务部管辖。
他强调,政府耗时多年拟定《石油法》,显示政府对石油资源的开发持非常慬慎的态度,确保政府有能力妥善管理石油开采活动和其创造的财富。
“我们要确保‘油钱’能惠益所有柬埔寨人民,包括我们的后代子孙。”
根据资料,《石油法》是由矿物和能源部及环境部领导草拟,涵盖石油上下游工业,包括勘察,开采,提炼,分销,储存和出入口活动。
柬埔寨政府已于2017年8月,与新加坡克里斯能源(Kris Energy)签署石油协议,以开采位于西哈努克省岸外的1A和1B油田。柬埔寨财经部预测,1A和1B油田能在未来9年内开采出至少3千万桶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