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财经部决定修订税务审计法规,以提升税务行政效率和减轻纳税人负担。
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工温本莫尼洛于本月13日签发的部门规章(Prakas),税务审计共分成三类,即桌面审计、局部审计和全面审计;其中,桌面审计和局部审计年限不可超过一年,而全面审计则为三年。
新令也规定,税务官员在同一年内,只能针对同一家企业展开一次税务审计。
财经部也决定调低税务罚款利息,即从现有的每月2%,减低至每月1.5%。
有关新法规即日起生效。
国家税务总监关威宝于今日主持“代理商纳税义务与盈利税”讲座会时坦承,由于以往追征税款年限可长达10年,这令许多企业感到“头痛不已”。
他说,随着查税年限缩短至三年,这将能减轻企业的负担,特别是无须长时间保存“陈年旧账”。
然而,他补充,在特殊情况下,查税年限将可延长,例如企业申请亏损结转。
“目前税法允许企业累积5年亏损,若企业要申请4或5年前的亏损结转,就必须出示相关年份的账目。”
他强调,新法规未规定企业须每年接受税务审计,这也意味着企业申请注销注册时,将会更快、更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