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暹粒省农林渔业局会同相关部门机构,将依法程序对付在吴哥窟周边虐待猴子案件进行调查。
暹粒省农林渔业局发布通告上披露,近期社交媒体出现一群人士百般虐待在吴哥窟公园内生长和出没的野猴,除了以此为乐外,也是为了达到刺激浏览流量的目的。
它指出,根据《森林法》第48条规定,柬埔寨境内的各类野生动物均为国家财产,是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包括哺乳类、鸟类、爬行动物、哺乳动物和其他动物。
该法的第99条规定,触犯骚扰、伤害野生动物罪名的人士,将可被判处一个月至一年监禁,罚款100万至1000万柬币(250至2500美元)。
通告强调,骚扰、折磨和伤害猴子的行为将不能获得轻易宽恕,涉及者将在《森林法》下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