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5日谈反电诈法时表示,诈骗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目前在柬埔寨、菲律宾、缅北等国家和地区,仍有大量犯罪团伙向中国民众实施诈骗活动。
姜国利介绍,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挑战。
同时,诈骗集团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迷惑性强,人民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骗。诈骗集团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就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是5种主要的诈骗类型。去年以来,先通过刷单返利骗取群众信任,后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高发多发,发案和损失均在30%以上,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姜国利介绍,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讯网络和转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从通讯网络通道看,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已占全部发案的60%,开始大量利用秒拨、VPN、云语音呼叫以及国外运营商的电话卡、短信平台、通讯线路实施诈骗。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突出。
“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姜国利介绍,诈骗集团组织的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目前在柬埔寨、菲律宾、缅北等国家和地区,仍有大量犯罪团伙向中国民众实施诈骗活动。他们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集团头目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指挥境内人员从事APP制作开发、引流推广、买卖信息、转账洗钱等各类违法犯罪,境内境外衔接紧密,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
姜国利介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诈骗分子利用三方四方支付、跑分平台、数字货币、贸易对冲等多种方式,不断改变转账洗钱手法,转账速度快、隐蔽性强、追踪溯源难,给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此项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为公安机关处置涉诈资金提供了法律支撑。目前,公安部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涉诈资金处置规定,进一步明确涉诈资金处置的工作流程和措施,确保有关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9月2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