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面对长达20年监禁刑罚的“甘磊青年”发起人官伟亚,遭金边初级法院裁决煽动罪名成立,惟只判处监禁两年刑罚。
根据金边初院法官判决,官伟亚只须服刑4个月又18天,其余为缓刑;由于官伟亚被捕后曾被羁押超过服刑期,因此官伟亚无须入狱服刑。
法官也下令,充公官伟亚制作印有甘磊肖象的衬衫、书籍和手机。
这也是官伟亚第两度在“煽动犯下重罪”罪名下被判刑,惟此次获得法官“从轻发落”,逃过被囚禁20年的重刑。
2015年8月,当时年龄只有25岁的大学生官伟亚,因在脸书号召发动“颜色革命”,而遭当局逮捕,过后在刑事法第494条文“煽动”和第495条文“煽动他人犯下重罪”罪名下被控,并遭金边初级法院于2016年3月裁决罪名成立,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
2019年7月9日,官伟亚因涉及以“甘磊青年”名义,号召民众在政治评论家甘磊被枪杀周年忌日当天,穿上印有甘磊肖象的白色衬衫,而再次遭当局逮捕。过后,金边初院检察官除了援引上述两条刑事罪名外,也加控官伟亚触犯刑事法第85条“重犯重罪”罪名,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长达20年的有期徒刑。
官伟亚被捕后即遭法院下令羁押,直到2019年11月29日才获准保释候审,因此其羁押期限刚好超过4个月又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