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证券当局拟定新债券上市条规,简化向合格投资者发售企业债券程序。
负责监管柬埔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柬埔寨证券委员会(SECC),是于上月杪通过一项专门适用于合格投资者(Qualified Investors)的企业债券发行和投资条规,预料将能进一步活络柬埔寨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活动。
自今年以来,已有三家企业在柬埔寨证券交易所(CSX)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高达6180万美元。
这也使到自2018年杪以来,在柬证交所发债的企业数目增至6家,其中5家为银行或小额贷款机构,只有1家为非金融机构。
柬埔寨证券委员会总监苏速杰接受《柬中时报》专访时披露,由副总理兼财经部长温本莫尼洛担任主席的柬证委会董事部,是于4月杪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条规》草案,预料将在不久后正式颁布实行。
他表示,当局拟定上述新条规,是因应现有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需求,同时也借鉴国外债市发展经验和专家建议。
他指出,新条规将简化企业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的程序,从而缩短挂牌上市时间和节省上市成本。
苏速杰解释,根据现有的发行企业债券条规,在柬证交所上市的债券,是开放予大众投资和认购,包括投资机构和一般民众。
“为了保护大众利益,监管当局会要求上市企业呈交更多文件,无形中也加重了上市成本……现在若只是向合格投资者发售债券,我们将不会要求那么多文件,债券承销商要负责的任务也会减少,因此收取的顾问费也会降低。”
他表示,“合格投资者”拥有投资证券丰富经验,对证券产品和投资风险的了解,比一般民众要来得深入。
“他们已懂得如何投资证券,并拥有顾问公司提供谘询。”
他称,根据目前柬埔寨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情况,拟定上述新条规也是因应市场发展趋势。
“目前认购在柬证券交所挂牌的企业债券,有八至九成投资者属于投资机构,散户只占很小的比例。”
他强调,虽然企业可以直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惟仍必须符合柬证委会和柬证交所设下的上市条件和规定,并在柬证交所挂牌交易。
相关规章与2016年8月颁布
他补充,财经部早在2016年8月便颁布《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部门规章,对合格投资者作出明确定义,为草拟上述发债新条规提供法律基础和便利。
根据《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部门规章,“合格投资者”包括柬埔寨国家银行、社会保障基金局、政府养老资金、上市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国际投资机构。
另外,符合“高净值”(High net-worth)条件的法人机构和个人,也可成为“合格投资者”。其中,法人机构股东基金不得少于50万美元、近两年年收入须至少12万5千美元,以及在柬埔寨证券市场投资不低于5万美元。
欲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个人,总净资产不低于25万美元、年收入不低于2万美元,在柬埔寨证券市场投资不低2.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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