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副总理兼财经部长温本莫尼洛24日签发一份部门规章(Prakas),宣布调整工龄补偿(Seniority Indemnity)的工资税起征点。
在新规定下,自2020年起工龄补偿全年总额低于400万柬币(约1千美元),都将无须缴纳工资税;工龄补偿超过400万柬币部份,才须被纳入工资税计税基础。
它补充,2019年或之前的柬籍员工工龄补偿,已在去年4月获准豁免缴纳工资税。
劳工部于2018年9月颁布《结算和发放工龄补偿》部门规章,规定2019年工龄补偿将分上下半年分开发放,其中上半年(1月至6月)发放7.5天,下半年(7月至12月)发放另7.5天。
至于2019年之前累积的工龄补偿,劳工部规定采取“分期偿还”制。其中,成衣和制鞋厂每年须“偿还”30天工龄津贴,分上半年(15天)和下半年(15天)发放;其余领域企业每年须“偿还”15天工龄补偿,分上半年(7.5天)和下半年(7.5天)发放,直到付清所有累积工龄补偿为止。
无论如何,有关措施引起私人界和厂商强烈反对,迫使劳工部决定修改之前的指示,规定非成衣和制鞋领域的雇主,可展延至2021年12月才分期发放2019年前累积的工龄补偿,每年分两次“偿还”共6天的工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