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今日通过《政党法》修正案。(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响应当前政治局势,《政党法》两年内修改三次,第三次修正案今日在115名人民党议员举手支持下,获国会全体会议轻松通过。
在救国党被解散后,该党118名高层被法院禁止参政5年,意味着他们无法参加2023年大选。
然而,国会今年通过第三次《政党法》修正案,为被禁止参政的118名政客提前重返政坛“开绿灯”。
《政党法》于1997年制定,2017年初第一次修改,规定禁止“罪犯”担任政党正副主席,若政党正副主席犯下严重罪行,有关政党将被解散,时任执行委员也将被禁止参政5年。
该法于去年7月份第二次修改,规定政党不可利用“犯人”的声音、形象、书面文件或其他行动来获取政治利益,政党不能支持罪犯任何活动,否则法院有权解散该政党,政党党名和党徽不可以使用个人名字和个人肖像。
《政党法》第三次修正案由87名人民党议员联署公函提呈国王,要求修改《政党法》第45条文(新)内容,规定被禁止参政的政客可以在最高法院禁令期限结束后,或在内政部长申请及总理的建议下,获得国王的特赦,重获参政权。
值得提起的是,最高法院2017年11月16日裁定最大反对党救国党必须解散,同时禁止118名有影响力的该党成员参政5年。
国会今日通过《政党法》修正案。(图:柬中时报)
国会今日通过《政党法》修正案。(图:柬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