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忠蓝被判入狱18个月。(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金边初级法院法官连松南裁定国防部三星上将恐吓杀害罪名成立,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
涉案的三星上将胡忠蓝(38岁)今日上午被押往金边初级法院受审。担任证人的胡忠蓝妻子和岳母出庭作证。
在庭上,胡忠蓝否认涉案。他说,4月21日事发当天,家里气氛平静,但却有媒体报道称他开枪威胁妻子和岳父母。在新闻刊登后,他立即把枪归还国防部,并通过本地电视台做出澄清。
胡忠蓝的妻子和岳母在庭上异口同声表示,家里没有发生开枪事件。不过,据侍卫队安全调查局提交法院的报告指出,胡忠蓝确实开枪,事后还拒绝到国防部作出说明。
在短暂休庭合议后,法官连松南今日中午援引《刑事法》第233条,裁定胡忠蓝恐吓杀害罪名成立,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