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起,雇主必须每半年给工人结算一次工龄工资。(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据《柬中时报》今日收到劳工部签发的通告,明年6月起,雇主必须每半年给工人结算一次工龄工资。
通告显示,雇主必须向在岗工人提供工龄工资,为每年15天薪水,即在明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发放7.5天薪水的工龄工资。
据通告,对于工人过去累积的工龄工资,成衣和制鞋厂雇主须每年以分期支付方式,结算30天的工龄工资,即在明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发放15薪水。
通告还称,对于非成衣和制鞋的企业,在支付工人累积的工龄工资方面,须以每年分期支付15天的工龄工资,即在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发放7.5薪水。
柬埔寨制衣厂商会(GMAC)秘书长卢启健接受《柬中时报》电话采访记者表示,很多会员厂商对新工龄工资结算制度“半解一知”,GMAC将举行一系列说明会,介绍政府最新工龄工资结算制度。
他表示,厂商明年面对“三个压力”,即底薪上涨、每半月发薪一次,还要半年结算工龄工资。无论如何,他表示,厂商将全力配合政府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