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男子被判走私毒品罪名成立。(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金边初级法院主审法官罗比盛今早裁定越南籍男子走私毒品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被告为峰姓(38岁),为物流公司总经理。他于2016年11月29日在柬越边境被逮捕。
法官罗比盛今早援引《毒品法》第40条的走私毒品罪名,判处被告和两名同伙终身监禁。法官也发出通缉令,缉拿逃逸的两名同伙。
被告之前否认涉案。他指出,三名越南籍老板聘请他担任总经理,他只是领薪的公司主管,因此他对货柜里的毒品一无所知。
据《柬中时报》收到肃毒局报告显示,2016年10月和11月间,中国公安部通报,洋山海关根据线报,检查一批申报品名为“太平洋马鲛鱼冻品”货柜,缴获近1200公斤可卡因。关员起货1100公斤毒品,将剩余的100公斤毒品放回货柜,运往柬埔寨。中方派出缉毒小组前往柬埔寨,连同当地执法部门联合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