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初级法院副检察官兼发言人普隆速坡今日(14日)向《柬中时报》记者表示,检方以刑法第377条和378条诈骗罪名,对内阁事务部国务秘书东达拉立案调查。
东达拉于10月10日下午被金边警方带往警局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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