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柬埔寨银行公会(ABC)和柬埔寨小额贷款机构协会(CMA)设定新条规,禁止会员接收国有或共有土地成为贷款抵押品。
上述两个行业协会发布声明指出,新条规规定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接收某些共有土地为新贷款的抵押品,包括经注册的国有私人土地、公共私人土地、少数民族社区土地、共有土地、仙女机构辖下土地、野生动物保护区土地、保护区土地,以及其他受保护土地。
声明表示,若已持有上述共有土地为抵押品,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诱使或鼓励客户变卖这些土地,以及须归还贷款已清偿的地契予地主。
新条规也严禁业者扣押借贷人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家庭簿、户籍、国际护照、报生纸,以及平等卡(equity card)或贫穷卡(ID Poor)。
新条规也要求业者须更谨慎审查持有贫穷卡的家庭借贷申请,如准确评估其偿还能力,以避免让他们陷入“债台高筑”危机。
受促提供无抵押贷款
业者也受促以无抵押品形式,继续向共有土地地主发放贷款,同时更谨慎评估他们的偿还能力。
两个行业协会强调,新条规是维护银行和金融领域稳健、负责任和保护消费人的附加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国家银行与联合国机构自2023年11月起开展联合谘询程序,以研究和加强对小额贷款领域监管工作,特别是小额贷款快速增长和诱使借贷人限入债务危机问题,参与方来自不同机构和领域,包括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等。
各相关方经于今年7月12日召开高层次对话会,讨论系列谘询会成果和未来计划,并通过一系列行动计划,包括加强法规和监管、援助借贷人,以及打击高利贷活动等。
其中,柬国银和内政部将合作,禁止地方政府官员批准以少数民族或政府土地作为抵押品、批准任何私人贷款协议,或甚至协助“收账”。
柬国银也将通过法令强制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和负责任放贷指导方针,并研究颁行“负责任定价”(responsible pricing)机制,作为取代现行“利息上限”的替代方案。
与此同时,柬国银也将制定针对性条规,允许易受害和少数民族群体重组贷款,帮助他们有能力偿还贷款。
去年,拉达那基里省发生数宗疑因金融机构职员“急进迫债”而引发自杀事件,引起国内外社会广泛关注。
虽然柬埔寨银行公会和柬埔寨小额贷款机构协会已发布行为准则和负责任放贷指导方针,惟部份业者对借贷人进行的信用评估和催收政策仍引发争议。
此外,在“自我监管”原则和缺乏“独立评估”下,迄今没有任何业者因为违反行为准则和指导方针而受到公开责难或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