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海关总署提醒商家,必须展示或持有进口商品完税证明,否则将面对充公和罚款。
近日,特本克蒙省5家手机店被执法组突袭,超1300部手机被没收,引发热议。
对此,海关总署发布声明解释,根据财经部于2008年发出的部长令,手机与另16种进口商品必须贴上海关印花标签,以证明属于合法进口和纳税商品。
它指出,海关官员在突袭检查上述5家手机店时,发现所售卖的崭新或二手手机并没有贴上印花标签,因此决定将有关手机暂时扣留。
它称,突袭行动也获得特本克蒙省初级法院检察官、省宪兵和警方,以及地方政府代表参与。被扣留的手机,包括356台崭新智能手机及955台二手手机。目前,这些手机暂时存放在特本克蒙省查缉走私办室。
它补充,若调查后证实被扣留的手机,属于商家合法进口商品,当局将“物归原主”。
它强调,根据部长令,共有17种进口商品必须贴上印花标签,包括啤酒、饮料、酒精饮品、饮用水、烟草产品、润滑油、电视、厨房电器、煤气炉、手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