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姓女子昨日被送往法院,接受审讯。(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经过两天的审问,金边初级法院副检察官华萨卡达决定以两项刑事罪,提控开车追撞劫匪的中国女子。若两项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涉案的唐姓中国女子今日再被送往金边初级法院,接受审讯。
检方最终决定以两项刑事罪行提控,即《刑事法》第218条文蓄意伤人罪和第224条文蓄意伤人致死罪。
据刑事法218条文规定,蓄意伤人罪成可被判2年至5年有期徒刑。刑事法224条文规定,蓄意伤人致死罪可被判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另外,检方还以《交通法》第75条文无照驾驶罪提控中国女子。
今日下午,调查法官田章比盛下令羁押候审。
据国家警察总署昨日发布的最终调查报告指出,13日凌晨0时10分,在桑园区朱德奔分区123号和456号路交汇处,中国女子驾车追撞两名抢夺手机的嫌犯,造成重伤。两名嫌犯分别为萨龙比盛(28岁)和贝速比德威(24岁)。
据报告指出,事发前,他们驾驶摩托车掠夺唐姓女子的手机,她当时坐在车上,摇下车窗讲电话。唐姓女子于是开车紧追在后,在抵达事发地点时,加速冲撞嫌犯的摩托车,造成重伤,其中一名嫌犯于13日凌晨2时50分抢救无效身亡,另一人仍在昏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