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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讯)将近5公斤毒品绑在身上企图走私出境,一名台湾男子被控犯有“贩运毒品罪”,罪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金边初级法院发言人向《柬中时报》记者表示,13日下午,检方援引《毒品法》第40条,指控该名台湾男子犯有“非法藏有、运输和贩卖毒品罪”,同时,检方也援引《毒品法》第45条,指控他犯有“吸毒罪”。目前,案件已递交调查法官。
3月10日晚在金边国际机场,该名台湾男子将35包毒品绑在身上,企图运毒前往日本,最终被警方识破,当场遭逮。35包毒品重达4.9公斤,均为安非他命。
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非法藏有、运输和贩卖海洛因超过80克或安非他命超过240克,罪名成立可处20年至30年或无期徒刑,罚款4000万柬币至1亿柬币(约1万美元至2万5000美元)。
被告涉嫌贩运安非他命重达4.9公斤,一旦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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