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1月31日裁定,6名中国男子和1名柬籍男子走私毒品和洗钱罪名成立,判刑20年。
法院宣布,6名中国男子刑满后驱逐出境。
6名中国男子分别为董某(47岁)、严某(51岁)、董某(70岁)、高某(49岁)、李某(48岁)、钟某(37岁)。柬籍男子为Phou Na(外号“小符”,33岁)。
西哈努克省警方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8月间侦破此案,抓捕7人,缴获毒品871公斤,均为K粉。
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主审法官1月31日对此案作出裁决,裁定7人私藏和运输毒品罪和洗钱罪两项罪名成立,判处入狱20年,每人罚款4000万柬币(约1万美元)。
主审法官宣布,充公一艘游轮、5艘快艇、一艘木船、一辆汽车、三辆摩托车、现金9.5万美元。
主审法官宣布,6名中国籍被告刑满后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