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财经部将正式发布关于发售单位信托(Unit Trust)的法令,以进一步多元化投资产品和企业融资渠道。
柬埔寨非银行金融业监管总局执行理事会于日前召开会议,批准由证券监管局草拟的《合资投资计划发售单位信托部长令》。
一旦上述部长令正式公布,证券监管局将完成整个合资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的法律框架,经合法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将能进行公开或私人集资活动,惟所有投资计划必须先获证券监管局的批准。
允许合资投资计划操作和运行,也将能进一步推动柬埔寨资本市场发展,多元化投资产品,让企业拥有更多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最终带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
根据新兴市场谘询公司(Emerging Market Consultant)调查,柬埔寨微型和中小型企业(MSME)领域面对高达37亿美元的融资缺口,一旦柬埔寨政府批准集体合资计划,将能缩小上述融资缺口。
此外,根据Swisscontact和Impact Hub Phnom Penh联合发布的《金边企业精神生态系统》报告,约50%企业家是依赖传统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作为企业营运资金;15%是通过出售股权集资;只有3%获得优惠贷款。
柬埔寨证券监管局早在2018年5月便发布颁发集体合资投资计划牌照部长令,并于2019年发出首张基金经理公司(Fund Management Compnay)执照。
根据上述部长令,一项资合投资计划的上市和运作,将涉及多个市场“中介”(intermediary),即基金管理公司、受托人(Trustee)、分销商(Distribution)和基金行政员(Fund Administrator)。
其中,基金管理公司设计和推出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所筹集的公众资金必须交由保管人托管,基金产品由分销商负责交易,基金行政员则负责评估基金产品价值。
目前,证监局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共有17家;受托人共12家;分销商共4家;基金行政员共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