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国家选举委员会将于明日(22日)开始发放“选民身份证明”,让遗失身份证的合格选民能够履行投票义务。
发放“选民身份证明”的期限,是从6月22日开始,至7月21日结束,共为期30天。
选委会表示,发放“选民身份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让身份证经遗失或损坏的选民,也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格选民身份的证明文件,以便能够在全国大选投票日(7月23日)当天,获准进行投票站和顺利投票。
据实居省选举委员会主席布金泰披露,目前省选委会正忙于为选民办理“选民身份证明”的准备工作。
“若身份证已遗失或损失,选民可以向自己居住的乡分区选举委员会要求办理‘选民身份证明’,以便有资格投票。”
他也呼吁民众妥善保管好用于选举投票的所有文件,确保在投票日当天能够顺利和完成投票。
根据最新选民册,全国合格选民人数共有971万0655人,本届大选共设有2万3789个投票站。
今年大选竞选宣传期将于7月1至21日举行,期间只能有四场大型游行,而投票日则落在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