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一名花店老板娘因涉嫌诈骗1.3万美元,遭金边法院提控,罪成最高面临3年刑期。
被告为张某(43岁),于5月22日在金边被捕。
金边宪兵指出,宪兵是在接获一名中国女子报案后,依法抓捕张某。24日张某被押往金边初级法院。
经过审讯后,检察官援引《刑法》第390条和391条,以“滥用他人信任”罪名提控。
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滥用他人信任”罪成,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100万至600万柬币罚款(约250至1500美元)。
当天,调查法官下令将张某关押在白梳监狱,等待候审。
据金边宪兵指出,张某在金边经营花店,5月19日她接到一笔订单,用1万3140美元钞票扎成一束花。然而,张某却私吞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