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国家税务局持续加强产业信息数据,以便能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
国税局副总监甘宋帕于日前与5个省份税务局官员举行线上会议,讲解资本利得税征管法规和程序。5个省份分别为马德望、拜灵、菩萨、磅清扬和国公省。
他披露,国税局动产和不动产总局正在收集全国各地产业信息数据、展开宣传和完善法规和程序,以便能够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特别是即将执行的资本利得税。
他称,经持续不断深化改革,特别是开发新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已大大提升国税局税收效率,并受到国内外政府和私人领域赞赏和肯定。
他强调,国税局将持续推进改革工作,以确保每年都能完成政府定下的税收目标,充实政府国库和让政府有能力推动各项经济和社会建设项目。
政府是于2020年8月宣布,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资本利得税,向出售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本所得利润征抽20%税务。
在资本利得税下,税务居民从事的资产买卖活动,包括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都将被征收资本利得税;惟政府和外国大使馆资产,或税务居民拥有的常驻居所(只限一间,且持有时间不能少于5年),将可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
然而,由于当时正值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在私人领域陈情下,洪森总理于2020年10月9日决定,展延实行资本利得税的生效日期,为期一年(至2022年1月1日)。后因要推动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复苏,洪森总理于2021年杪决定,再展延征收资本利得税,为期两年,至2024年1月1日。
无论如何,财经部于今年4月宣布,决定向建筑和不动产领域推出新的激励配套,以刺激这个关键经济支柱复苏。
其中,政府决定继续展延对不动产交易征收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直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
这也意味着,若政府决定“如期”于明年起征收资本利得税,不动产交易将不在征税范围,至少到明年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