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初级法庭今早宣判,前救国党主席金速卡叛国罪名成立,判处27年监禁,但让金速卡居家软禁。
在判决后,金速卡立即被从法庭带到家中,开始软禁,并被禁止与家人以外的任何人见面。
法院也褫夺金速卡的公权,包括投票权以及禁止参政。
金边初级法院发言人称,被告人与外国及外国机构秘密勾结,以促进人权和民主为借口,通过包括合法和非法手段,发动群众力量进行颜色革命,企图推翻合法政府。
法院发言人指出,为了确保国家利益,以及柬埔寨与外国保持良好关系,法院接受政府代表律师的要求,不在判决书中没有列明外国或外国代理人的名字。
金速卡辩护律师安乌称,金边初级法院的判决不公正,金速卡律师团将向中等法院提出上诉。然而,他认为,唯有通过与政治人物谈判才能帮到金速卡。
美国驻柬大使默菲指金边发官的裁决是一个误判,其对金速卡被定罪深感不安。
默菲在法庭外对媒体说:“我们呼吁当局给予所有柬埔寨人和平集会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并允许他们参与建设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度。”
金速卡被指在一段摄录于2013年视频中,承认接受外国指使和策划“颜色革命”的谈话,被政府作为“证据”,指控他与外国勾结。
柬埔寨政府律师基德2020年曾公开表示,金速卡涉嫌与9个国家和地区、部分组织单位和外国个人勾结,因此,其要求法官在判决方面需要严谨处理,避免柬埔寨与其他国家发生纠葛。
金速卡因涉嫌与外国勾结,于2017年9月3日警方逮捕,并将其羁押。2018年9月10日,金边法院批准金速卡保释,惟将其“软禁”在313号路私邸中,不能踏出住所。直到2019年11月10日,法院宣布放宽对金速卡的限制,允许他可以离开住所,但不能出国或参加政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