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柬埔寨国家税务局将发出新指引,进一步明确身为非税务居民的公司董事是否有意义缴纳工资税。
国税局大税户局局长英拉达那于7日会见由柬埔寨日本商会会长神田陽悟率领的代表团,针对多项困扰外商税务课题作出解释。
他说,根据柬埔寨税务法规,公司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也有义务缴纳工资税,惟国税局同意接受日本商会的要求,针对那些身为非税务居民的董事是否应纳工资税作出进一步说明。
“我们将发布一项新指引(guideline),进一步明确非执行董事是否须纳工资税。”
日本商会要求,国税局应考虑豁免身为非税务居民和没有提供任何服务的公司董事纳工资税义务,包括名字出现在专利税(Patent)上的公司老板和代表。
金等纳税人更快获退款
针对增值税退款(VAT Refund)进度缓慢问题,英拉达那表示,国务局将加速处理增值税退款工作,特别是拥有“黄金纳税人”地位公司退款申请。
“针对不超过5亿柬币(约12万5千美元)增值税退款申请,只要我们交叉比对发票和确认无误后,将会批准退款。”
日本商会也提出2019年和之前工龄补偿(Seniority Indemnity),以及关联方贷款利息预扣税疑问。
英拉达那强调,国税局已决定,雇主向本地雇员发放的2019年和之前工龄补偿,将无须代扣代缴工资税;惟外国雇员则须缴税。
他指出,根据财经部于去年5月发出的部长令,涉及关联方贷款(包括无息贷款),只要涉及方能提供三类文件,将可豁免代扣和代缴利息预扣税。三类文件为:列明借贷条件和付款义务的贷款合同;商业计划或当年/预估财务报告,并说明和解释贷款用途;公司董事会议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