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在执行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后,柬埔寨国库增加了逾3000万美元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局报告,自今年4月1日开始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E-Commerce VAT)至今年10月杪,国税局向跨境电商征收的增值税达1298亿柬币(约3205万美元)。
其中,今年10月份征收的跨境电商增值税为222.2亿柬币(约549万美元)。
尽管面对跨境电商和企业(如银行和金融机构)多次要求暂缓执行,柬埔寨政府仍决定于4月1日起执行跨境电商增值税征管法规。
目前,已有超过40家家外国电商向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包括脸书、谷歌、微软、Netflix、华为和TikTok等。
根据规定,从4月1日起,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5亿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约1万5千美元),都必须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向国税局进行注册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
所有通过电子系统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都须缴纳10%增值税,惟外国电商只须申报,10%增值税将在“反向征收” (reverse charge)机制下,由获取服务的本地纳税人代为缴交。
在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措施实行后,本地大型和中型企业“陷入两难”境地。由于供应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外国电商未注册,本地企业将无法进行申报和代缴增值税,这可能在将来面对国税局调查。
此次,由外国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谘询或培训,因为是通过电子系统(如Zoom会议)进行,也被列入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征管范围。
无论如何,政府允许小型企业暂时无须为获取境外电子商务产品或服务支付增值税,为期5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前10个月,国税局税收达11万9311亿柬币(约29.46亿美元),已超过全年税收目标(104.4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万5300亿柬币(约6.24亿美元),或增长26.94%。
这也意味着,今年新增的税收中,电子商务增值税占了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