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敦促柬埔寨提供至少9年免费和强制教育,同时反对让残疾和正常儿童分开受教育。
设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之下的儿童权利委员会,于10日公布对柬埔寨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义务状况调查报告。
它指出,调查报告除了肯定柬埔寨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义务达致正面成果,也提出了其主要关注和建议。
它表示,儿童权利委员会对柬埔寨缺乏强制教育和起草让残疾学生分开上课法律草案表示关注。
它呼吁柬埔寨提供至少9年的免费和强制教育,同时修改有关草案以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包容性教育的权利。
儿童权利委员会也对柬埔寨偏高的性侵和虐待儿童事件表示特别关注。
“我们呼吁政府对所有性侵和虐待儿童事件,无论不是发生在家庭内或外、实体或虚拟环境里,必须进行有效调查和干预。”
柬埔寨是于1992个加入成为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承诺维护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参与权利、受保护权利。
根据计划部统计报告,柬埔寨2007年全国就读小学1年级学生人数为50万4005人,惟到了2016年就读中学3年级学生人数只有14万3328个,这意味着了有约36万名学子“辍学”,无法完成9年基本教育,比例高达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