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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经济特区与发电站合伙人 针对商业纠纷达致和解

财经
记者:
陆积明
2022年5月02日 15:15
金边经济特区。(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金边经济特区(PPSP)与发电站合伙人达致和解,后者同意终止商业纠纷仲裁案件。

根据金边经济特区于4月29日向柬埔寨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呈报,Colben & CEZH(Colben)通过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要求对金边经济特区被指“毁约”作出仲裁的案件已被终止,而国际仲裁中心也于4月25日作出最终裁决。

它称,Colben和金边经济特区将相互支付对方的律师费(分别为7万5510美元和45万3711美元),并分摊国际仲裁中心堂费(8万4340美元)。

金边经济特区与亚洲集团控股(Asiatic Group)联合投资的发电站Colben Energy(Cambodia) PPSEZ Limited,后者是于2020年11月入禀新加坡国际商业仲裁中心,指责金边经济特区“毁约”,要求赔偿至少1440万美元。

过后,金边经济特区针对上述商业纠纷进行抗辩,并对Colben作出反向索赔。

在新加坡上市的亚洲集团控股,主要提供能源相关的工程、采购和建造,以及营运和维修等服务,业务分布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和柬埔寨等国。

亚洲集团控股在公开信息中指出,由于金边经济特区违反合资协议,导致发电站项目营运和商业模式发生显著变化,已损害了这个项目的利益。

有关发电站(使用重油发电机,初始装机容量15兆瓦)是于2008年设立,以向入驻金边经济特区的工厂和企业提供电力供应。

亚洲集团控股指责金边经济特区“鼓动”当局调整电价,违反了合资协议。“这导致柬埔寨电力机构(EAC)于2020年6月30日决定调整电价,允许经济特区内工厂和企业从国家电网获得电力,并选择是否需要亚洲集团控股发电站提供备用电力。”

它称,柬电力机构所作出的上述决定,显著改变了发电项目的营运和商业模式,并导致亚洲集团控股蒙受亏损。

无论如何,在金边经济特区发生重大股权变动后,作为商业伙伴的金边经济特区与亚洲集团控股也决定终止这宗商业纠纷。

陈丰明持有的Inter Logistics公司,是于2021日10月12日与金边经济特区创办人兼最大股东林秋好达成协议,以收购后者持有的3241万股金边经济特区股票,相等于金边经济特区股票总数的45.09%;成交价为每股2110柬币,总值683亿8510万柬币,或1676万5163美元。这也使到陈丰明成为金边经济特区的最大股东,并拥有金边经济特区的控制权。

金边经济特区于1月26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EGM),通过上述股权交易,并委任陈丰明担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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