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内阁审议通过《省市和县区行政管理法》修正案,使每省正副省长人数由7人增至最多11人。
洪森总理今日(1日)召开内阁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市和县区行政管理法》修正案。政府对该法第140条内容进行修改。
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首都金边的市长和副市长,以及全国各省的正副省长人数最多为7人。不过,修正案放宽了人数限制,金边正副市长,以及各省正副省长人数最多可达11人。
修正案也规定,各省的市长、县长、区长人数由5人增至7人。
洪森总理近期曾建议,地方政府“重用”柬埔寨穆斯林,建议穆斯林聚居的省份可以委任穆斯林担任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