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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将开通新网上系统 方便外国电商申报增值税

财经
记者:
陆积明
2022年1月24日 08:03
国税局将采用现代化资讯科技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图:国税局)

(金边讯)配合从4月1日起开始向跨境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柬埔寨国家税务局将推出新的电子报税系统,为外国电商和纳税人提供便利。

大纳税户局局长英拉达那于日前在一项线上税务讲座会上披露,国税局正在开发一个新的电子报税系统(E-Filing),专门处理电子商务增值税申报。

他说,柬埔寨政府经决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向外国电商征收增值税法规,而即将正式开通的新电子报税系统,将能更方便外国电商履行纳税义务。

他表示,政府决定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符合正在实行的5年税收动员战略,即发掘具有增加国库收入潜能的新税收来源。

他强调,近年来国税局致力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特别是采用现代化资讯科技,逐步开通各项电子报税系统,如网上申报利润税(TOI)、网上纳税,以及网上申办准证和其他行政文件。

洪森总理是于4月8日签发法令(Anukret),设立一个特别机制以明确规范电子商务增值税(VAT)的征管工作。

它规定,在柬埔寨从事电子商务的非税务居民,即使在柬埔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也必须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

副总理兼财经部部长翁本莫尼洛也于去年8月8日发出部长令(Prakas),明确征收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和程序。

根据规定,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5亿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约1万5千美元),就须向国税局注册。

外国电商将在“简化增值税登记”(Simplified VAT Registration)机制下登记,由国税局大纳税户局管理,且须每月进行税务申报。

部长令要求,若外国电商向本地非纳税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在完成交易后的下月20日或之前进行申报和缴纳10%增值税;若是向本地纳税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也必须在完成交易后的下月20日或之前进行申报,惟须缴纳的10%增值税将在“反向征收”机制下,由获取服务的本地纳税人代为缴交。

政府也决定特别优待小型纳税户,允许他们暂缓履行缴纳电子商务增值税义务,为期5年。

无论如何,为了让外国电商有足够时间进行准备,财经部决定展延开始执行关于向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法令为期三个月,并将从4月1日开始征收跨境电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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