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呈交独立审计报告期限将届,主要商会组织或要求政府延长宽限期,以便让厂商有更充足时间履行义务。
柬埔寨鞋业商会与柬埔寨会计和审计监管当局于19日召开线上座谈会,针对企业须于7月30日或之前呈交独立审计报告规定交换意见。
据柬鞋业商会会长李坤泰勋爵向《柬中时报》记者表示,当局定下的期限过于紧促,许多会员可能无法赶在最后期限呈交报告。
“许多会员担心赶不及,希望有关当局能考虑延长期限。”
他说,一些会员也担心,会计事务所或提高审计工作收费的问题。
他称,柬鞋业商会将会再与有关当局讨论,同时与其他商会组织联系,探讨是否要联署呈函政府,以争取延长呈交独日审计报告期限。
“我们会和所有商会一起讨论,看看大家的意见……如果大部份要求延期,我们将会正式呈函给政府和提出要求。”
企业须重视依法合规
此外,据会计和审计监管当局在会后发布的声明,鞋业商会会员在会上提出多项问题,包括呈交独立审计报告期限、财政年度规定、账目和财务报表使用外国货币等。
该局总监波塔伦强调履行《会计和审计法》和相关法规义务的重要性和好处,包括透明化管理财政资源、易于获得银行贷款、有利于争取外国投资,以及免于遭受重罚。
新成立的会计和审计监管局(ACAR)谕令,凡是有义务呈交独立审计报告的企业,包括公共机构、大众公司、合格投资项目(QIP)和营业额及资产达到规定上限的大型企业,必须在7月15日或之前,向该局提呈2020年财务报表独立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管理报告。(过后期限延长至7月30日)
有关财务报表会计年度结束日为2020年12月31日,或是2020年下半年。逾期呈交报告的企业,将会在《会计和审计法》相关法规下面对刑罚和罚款。
为了方便企业赶在期限前呈交规定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监管局也从7月9日起正式开通电子申报(E-Filing)系统,以为企业提供便利。

根据《会计和审计法》,除了公共机构、大众公司和合格投资项目外,符合以下其中两项条件的企业,也有义务呈报独立审计报告:
1. 年营业额超过40亿柬币(约100万美元)
2. 总资产超过30亿柬币(约75万美元)
3. 聘用员工人数超过100人
根据洪森总理发布志期2020年6月1日法令(Anukret),触犯柬埔寨《会计和审计法》(Law on Accounting and Auditing)的企业(盈利或非盈利),将会面对重额罚款。
其中,未按要求呈报独立审计报告的大型纳税户,将被罚款2千万柬币(约5千美元),中型纳税户将被罚款1600万柬币(约4千美元)。
若重犯罚款将加倍,再次重犯罚款为加倍罚款的双倍,违规超过三次将会被提控。
企业在接获罚单后,须在30天内天缴清罚款,逾期罚款将会加倍;逾期60天罚款将加三倍;逾期90天拒绝缴清罚款的企业,将会被提控上庭。
被罚企业也有权在15天内向非银行金融服务当局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