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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促柬当局释放3社运份子

法庭
记者:
彭愉雯
2021年5月08日 18:03
左起为Thun Ratha、Long Kunthea 、Phuon Keoreaksmey。(图:美国驻柬使馆)

(金边讯)联合国谴责柬埔寨法庭对三名环保社运者的判刑决定,敦促政府无条件立即释放三人。

环境组织柬埔寨自然之母(Mother Nature Cambodia)成员Phuon Keoreaksmey、Long Kunthea 及Thun Ratha在去年9月举行一人抗议游行到总理官邸,表达对金边万谷湖过度发展的忧虑,而被控告《刑事法》第494条和495条文(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行;5月5日,三人被判监禁18至20个月及各被罚款1000美元。

三人在被判刑以前,已被拘禁长达八个月。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劳勒(Mary Lawlor)谴责,“柬埔寨法庭对三位捍卫人权的社运分子判刑是可耻的,加强(柬埔寨)政府压迫公民与异议的做法。”

“这个判刑显示,法庭没办法也不愿意维持人权与基本自由;我对柬埔寨自2020年7月以来越来越多针对人权工作者的控诉感到极其担忧。”

劳勒指出,相关审讯缺乏事实根据的,仅仅以数个在社交媒体Facebook的帖文以及他们和平抗议的影片便被定罪,并无充足证据显示他们的举止煽动或制造任何社会动乱,她谴责,“针对自然之母的判刑清楚地曝露了(政府)对人权捍卫者毫不容忍与限制。”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吾勒(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 与博伊德(David Boyd)也共同呼应劳勒的敦促;博伊德谴责柬埔寨法庭的决定,“这个决定(判刑)是极其错误的,政府有义务保障人权工作者的安全、不受威胁、骚扰、恐吓、定罪与暴力的环境。”

劳勒严正敦促洪森政府,“三名人权份子仍在进行上诉,我呼吁柬埔寨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没有人应被合理的人权工作而被定罪,”劳勒也呼吁联合国驻柬办事处为受影响的所有人权工作者提供支持。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亚洲区副总监罗柏森(Phil Robertson)与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危机与环境主任皮亚斯豪斯(Richard Pearshouse)此前曾声援三名社运份子,后者更指出,国际特赦组织将他们视为良心犯(POC),要求政府马上释放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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