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据金边市警察局发言人尚速西哈表示,已有206人因触犯“封城”令而被罚款或提控。
他表示,从4月15日至26日,有206人因聚众饮酒、违规外出等,被警方逮捕。这些行为已构成不遵守防疫行政措施、妨碍防疫措施罪。其中7人已被法院提控,5人已送审。14人被训诫和罚款500美元。
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规定,不遵守防疫行政措施,违令者将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约250美元至1250美元)。
妨碍防疫措施罪名成立,可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柬币到1000万柬币(500到1500美元)。如果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罚款500到2000万柬币(1500到3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