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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私人领域养老金即将实行 首5年缴纳额4%

国内
记者:
陆积明
2021年3月08日 12:01
私人领域养老金制度将涵盖所有在《劳工法》下受保护的工人和雇员。(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柬埔寨政府宣布,将分阶段实行私人领域养老金制度,首5年内养老金缴纳额相等于每月平均收入的4%,6至10年内将增至8%,之后再提高至10.75%。

提领养老金年龄则为60岁,社会保障基金局(NSSF)为负责管理养金老机构。

根据洪森总理于3月4日签署的次级法令(Anukret),私人领域养老金制度将涵盖所有在《劳工法》下受保护的工人和雇员。

“凡是雇用一名或以上员工的个人或企业,都须为雇员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局登记成为养老金会员,以便根据法规履行缴纳养老金义务。”

法令指出,在实行的首5年,养老金缴纳额相等于雇员月平均收入的4%,即雇员须缴纳2%,另外2%由雇主承担。月平均收入不能超过基薪的120%。

下一个5年内,养老金缴纳额将提高至月平均收入的8%,之后再提高2.75%。

符合条件的养老金会员,也可以向社会保障基金局提出申请,以便在自愿方式下协议缴纳养老金,主要条件包括失业、年龄60岁或收入比基薪来得高。

养老金会员可以在年龄60岁的第2个月,向社会保障基金局申请提取养老金(包括利息)。

法令表示,劳工部将通过颁布部门规章(Prakas),正式宣布私人领域养老金制度的实行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于2019年11月份正式生效的《社会保障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局将负责管辖四种社会保障福利,即养老金、健康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救济金。

柬埔寨政府表示,实行养老金制度旨在加强柬埔寨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减轻家庭因为扶养老年人口而承受的财务负担。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所作的调查,目前柬埔寨年龄超过60岁老年人占人口6.5%,未来50年将增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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