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电子申报税务(e-filling)系统,经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据大纳税户管理局局长英洛塔纳披露,为了加强税务行政改革及实现国家预期税收目标,国税局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电子申报制度,以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和透明化服务,鼓励纳税人依法申报税务和履行纳税义务。
他说,随着电子申报制度正式落实,国税局也决定终止电子增值税退税系统(E-VAT Refund System)运作。
他强调,根据现阶段长期税务征管策略(2011年至2023年),政府决定不征收任何新税,惟将会通过加强现有税务行政管理工作,来提高征管税务效率和增加政府税收。
值得一提的是,国税局原本计划是于6月1日开始实行电子申报税务制度,惟过后两度宣布展延,至今年1月1日才正式落实。
根据国税局规定,所有大型和中型纳税户必须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进行月度税务申报,否则将被视为未履行纳税义务并将接获罚单。

企业须更新专利税(Patent Tax)
另一方面,国税局也提醒企业,须从即日起前往办理更新专利税(Patent Tax),更新截止期限为3月31日。
专利税依纳税人类型而有所不同,大型纳税户专利税每年750美元及1250美元(年收入超过250万美元),中型纳税户为300美元,小型则为100美元。
若大型纳税户在不同省市设立分行、仓库、工厂和工作场所,也须另交专利税。
国家税务总局将依企业公司章程列出的商业活动范围,来决定征收多少项专利税,例如建设房子和建设道路属于两个不同商业活动,须交两项专利税。
所有纳税人也须在企业总部展示专利税证书。
根据国税局规定,外资企业只能申请注册成为中型或大型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