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初级法院裁定,前反对派领袖沈良西煽动罪名成立,判处4年有期徒刑。
金边法院调查法官罗比盛30日分别审理2个案件。
第一个案件为沈良西在社交媒体号召民众在疫情期间从银行取出存款,被指犯下“煽动实施重罪”。
第二个案件为沈良西、温文德、董文通、翁聪、罗成来,被指犯下“煽动引发社会动乱罪”。
罗比盛裁定沈良西煽动实施重罪罪名成立,判处2年有期徒刑、罚款400万柬币(约1000美元)和赔偿20亿柬币(约50万美元)。
另外,罗比盛裁定沈良西等5人煽动引发社会动乱罪名成立,判处沈良西入狱2年,另外4人入狱1年8个月。他们须个别支付400万柬币罚款(约1000美元)。
流亡海外的沈良西正在面对多项官司。12月28日,金边初级法院检察官援引《刑事法》第438条文(加重条文),以侮辱国王罪名起诉沈良西。
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侮辱国王罪名成立可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至1000万柬币(500美元至2500美元)。
12月20日,沈良西在脸书发帖,抨击洪森总理,还采用粗暴的字眼污蔑国王。
沈良西批评政府购买新冠疫苗的计划是“愚蠢和失败的”,因为疫苗不是“零食”,可以在市场买得到。
沈良西写道:“洪森什么都不懂,新冠疫苗没有零售的,要向生产商预付数千万美元的定金。现在洪森没有吭声了,他准备把钱还给被骗的慈善人士,包括傀儡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