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法》旨在预防人口贩卖,保护妇女和儿童。(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柬埔寨允许在今年1月8日之前出生的代孕儿,可以带到国外养育。
内政部部长兼国家反拐卖人口委员会(NCCT)主席苏庆在一项通告中表示,凡是在今年1月8日之前出生的代孕孩子,哪怕他们已经1岁,或者2岁也可以带到国外继续养育。
“在1月8日之后出生的孩子就不可以带离柬埔寨。”苏庆副总理强调。
与此同时,苏庆副总理也敦促执法人员调查代孕事件,逮捕那些通过勾结和诱惑等手段吸引他人从事代孕的人士。
柬埔寨的《代孕法》草案有9章62条文,由司法部和妇女事务部共同草拟,旨在管制商业性代孕行为,避免人口贩卖问题发生。
柬埔寨王国政府2016年年底宣布,代孕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