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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讯)柬埔寨海关总局宣布,从11月1日起,部份酒类和烟草产品只能通过指定口岸进口。
根据海关总局总监坤任于7日签署的通告指出,配合政府中期税收动员策略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目标,同时提高征税效率和遏制逃税现象,海关总局决定限制部份酒类和烟草产品进口的口岸。
它称,酒精含量超过10%的酒精产品和属于HS编号第24.02类烟草产品(香烟、烟草、雪茄和烟草替代产品),只能从西哈努克省港口、金边港口及三座国际机场,惟由免税商店入口的烟酒产品除外。
“若要从其他口岸或边境检查点进口,必须事先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
它强调,上述规定将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直到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