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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3个协会和非政府组织 在柬埔寨自由活动和营运

国内
记者:
嘉豪
2020年8月12日 12:15
内政部国务秘书文鸿。(图:内政部)

(金边讯)内政部表示,目前全国共有5683个协会和非政府组织自由活动。

内政部国务秘书文鸿昨日(10日)主持公民社会能力建设研讨会开幕仪式时表示,柬埔寨政府长期以来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并肯定它们对国家各个领域作出贡献,包括教育、卫生、宗教、农业、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他说,政府支持举办上述研讨会,以提升民间组织和地方政府官员能力。

此次研讨会是由柬埔寨开发署举办,并得到日本政府赞助。日本驻柬大使三上正弘先生、柬埔寨开发署代表尼克贝雷斯福特及约40名柬埔寨民间社会代表出席活动。

“政府也一直协助解决民间社会组织面对的问题,同时支持开展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对话,包括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政府与民间组织论坛。”

他强调,政府也先后与民间组织代表举行六次咨询会议,以讨论修改《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部份条款。

文鸿披露,目前向内政部注册的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共有5683个,并可以在柬埔寨自由活动和营运。

必须保持“政治中立”

据了解,政府工作组与非政府组织代表经过多次谘询后,决定针对《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简称“NGO法”)中的17项条文进行修订,包括多条备受争议的条文,如第8项条文赋予当局拒绝任何被认为“破坏和平、稳定、社会秩序,或危害国家安全、国民团结、文化和柬埔寨国民社会传统”的组织注册申请。

而第24项条文则规定所有本地和外国非法政府组织,必须保持“政治中立”。

第25项条文规定本地非政府组织必须在隔年2月或之前,向内政部提呈常年会务和财政报告。

在第32项条文下,违反“NGO法”的任何国内外组织,将面对高达500万至1000万柬币罚款(约1250至2000美元)。

“NGO法”于2015年7月13日在柬埔寨国会通过,美国和欧盟外交部,以及多个国际和本地人权组织批评该法侵犯柬埔寨人民在宪法下所享有的结社和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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