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将发出新指引,以加强解决税务争议效率。
根据国税局发出的声明,税务总监关威宝于7月31日主持会议,讨论草拟解决税务争议指引(Instruction for Tax Dispute Resolution)内容。
相关国税局高级官员也出席会议,包括大纳税户局局长英拉达那、企业审计局局长华莫尼、法律、税务政策和国际关系局局长成杰斯。
多个外国商会曾向柬埔寨政府反映,频繁的税务审计和具争议的税务评估,对在柬埔寨投资的外国企业带来困扰,也对柬埔寨投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工温本莫尼洛于去年3月13日签发的部门规章(Prakas),税务审计共分成三类,即桌面审计、局部审计和全面审计;其中,桌面审计和局部审计年限不可超过一年,而全面审计则为三年。
新法规也规定,税务官员在同一年内,只能针对同一家企业展开一次税务审计。
若纳税人对局部审计(由大纳税户局或各省市税局展开)和全面审计(由企业审计局展开)的税务评估结果感到不满,可以向法律、税务政策和国际关系局属下法律讼诉局上诉;若仍无法解决税务争议,纳税人可向财经部税务仲裁委员会及法院提出上诉。
向国税局提供税务行政改革谘询的国际货币基金局(IMF)在2018年发布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柬埔寨税务争议解决机制分成三个阶段,即国税局行政评估;向税务仲裁委员会(Committee for Tax Arbitration)上诉;向法院上诉。
然而,它称,由于许多纳税人对上述机制并不了解,当面对税务争议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IMF披露,自2017年开始,法律讼诉局每年接获的新上诉案件已突破100宗,这也使到该局必须增聘人手以解决堆积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及2017年法律诉讼局分别解决124宗和110宗上诉案件,没有驳回任何案件。
而自2017年成立以来,财经部属下税务仲裁委员会每年接获的上诉案件不超过10宗,而纳税人向法院上诉的案件更是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