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因不满酒店禁止带狗,用刀砍伤保安人员的一名中国男子被控犯下蓄意施暴罪,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
被告为赵某(32岁),来自中国陕西。
今日(19日)下午,金边初级法院调查法官陈乐提援引《刑事法》第218条蓄意施暴罪(加重条文)起诉赵某。赵某在送往白梳监狱,羁押候审。
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蓄意施暴罪成可被判处2至5年徒刑,罚款400万至1000万柬币(约1千美元至2千500美元)。
据警方指出,16日凌晨1时左右,赵某和朋友携带宠物狗入住酒店,保安人员以酒店规定禁止带狗,劝阻他们。当晚,已喝得烂醉的赵某不听劝阻,执意带狗入住第28楼的房间。
至少4名保安和工作人员上前劝阻,打赤膊的赵某相当气愤,冲进房间,拿出一把刀,挥刀乱砍,造成一名保安人员受重伤。目前,正在甘密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