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 time gif
Banner app copy
Yearend1200x200

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 部份争议条文将修订

国内
记者:
陆积明
2020年7月07日 12:47
内政部与非政府组织代表6日举行会议。(图:内政部)

(金边讯)在与国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谘询后,柬埔寨政府将修订《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LANGO)部份争议性条文。

根据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代表于6日发表的联署声明,经过逾半年的多次协商谘询后,双方对修订《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简称“NGO法”)达成共识,涉及条文多达17项。

共有7章39条文的“NGO法”,自2015年通过以来,便饱受国内外公民社会和人权组织批评,指柬埔寨政府利用该法来凿制人民的结社和言论自由。

根据联署声明,政府工作组与非政府组织代表经过谘询后,决定针对“NGO法”中的17项条文进行修订,即第1、3、4、7、8、9、10、11、20、24、25、26、27、30、31、32和35条文。

它称,自2019年11月至今年7月6日,政府工作组与500多个本地和外国非政府组织共举行了6次谘询会议,并最终对谘询结果产生结论。

“根据谘询结论,NGO法中的17项条文将须进行修订。”

将被修订的条文中,包括多条备受争议的条文,如第8项条文赋予当局拒绝任何被认为“破坏和平、稳定、社会秩序,或危害国家安全、国民团结、文化和柬埔寨国民社会传统”的组织注册申请。

而第24项条文则规定所有本地和外国非法政府组织,必须保持“政治中立”。

第25项条文规定本地非政府组织必须在隔年2月或之前,向内政部提呈常年会务和财政报告。

在第32项条文下,违反“NGO法”的任何国内外组织,将面对高达500万至1000万柬币罚款(约1250至2000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NGO法”于2015年7月13日在柬埔寨国会通过以来,美国和欧盟外交部,以及多个国际和本地人权组织便批评该法侵犯柬埔寨人民在宪法下所享有的结社和言论自由。

其中,欧盟于今年2月12日宣布,决定撤销予以柬埔寨EBA部份出口免税优惠,这导致柬埔寨对欧盟出口的20%服装、30%鞋子和所有旅行用品将须支付3.5%至12%的入口关税,有关决定将于6个月后,即8月12日正式生效。

欧盟指责柬埔寨政府破坏人权和言论自由,并要求柬政府采取适当纠正措施,以全面恢复欧盟EBA贸易优惠待遇。

广告
Photo 2023 12 29 10.34.23
Cc time w 1500 x h 600 px

相关新闻